孕媽咪產前檢查     

採訪撰文/鄭曉薇
採訪諮詢/台北國泰綜合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賴宗炫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國泰醫院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產前檢查」是所有懷孕媽咪必做的功課,但是,在面對「孕婦健康手冊」上林林總總的檢查項目,不僅醫學上的名詞讓媽咪看不出端倪,就連檢查的各項目所為何來,媽咪有時也不太清楚,所以,產檢不但是準媽咪必需的事項,了解產檢更是讓自己孕育一個優生寶寶的大重點喔!

產前檢查入門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產前檢查的目的是希望經由醫學的知識,利用檢驗方法及特殊儀器,來檢測胎兒在母親子宮中的成長發育情形,並且觀察準媽咪在懷孕中的生理變化是否正常,最重要的是,要預防產科併發症的發生,並且能平安的產下一位健康寶寶。

準媽咪護照:孕婦健康手冊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每一位準媽咪在懷孕時期,都會收到婦產科醫院或診所發給的「孕婦健康手冊」,十分詳盡的介紹了媽咪懷孕時期應該要注意的要項,尤其重要的是∼產檢的資料,附上理想的產前檢查時程及項目表(如表所示),就是代表著在媽咪懷孕的十個月當中,必須應用到的檢查項目,並且針對每個項目都能檢測出媽咪的身體狀況以及胎兒的生長健康情形。所以每一次的檢查結果都必須由醫師詳細的記錄在手冊上,並且提出重點叮嚀媽咪,孕育優質的下一代。

不過媽咪要知道的是,在這十五次的理想產檢中,由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的只有十次,時間分別為:

  • 妊娠第一期(懷孕未滿17週)給付二次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 妊娠第二期(懷孕17週∼未滿29週)給付二次  產前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項目

  • 妊娠第三期(懷孕29週以上)給付六次  產前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項目

  • 所有指定的檢查項目,都不須給付任何費用   產前檢查  產前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的最佳TIMING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國泰綜合醫院婦產科賴宗炫醫師表示,媽咪的產前檢查應該愈早愈好,最理想的時間應該是從月經過後並確定懷孕時開始,在產檢的同時,媽咪也要提供醫師有關自身的婦產科病史及內科疾病史,最好能正確且完整的詳述,以供懷孕期產前檢查之參考。
一般建議懷孕婦女在月經過後的兩週(大約是懷孕6週),就必須接受超音波檢查,以確定是否正常的讓小寶寶生長於媽媽的子宮內,並且排除掉多胞胎、連體嬰、子宮外孕、萎縮性胚囊等的可能性,讓醫師精準的算出正確的預產期,以及日後媽咪產檢的時間表。
此外,如果不是屬於特殊情形者,在妊娠28週以前,都應該每個月產檢一次,28∼36週之間則是每兩星期產檢一次,36週以後每星期皆要產檢,一直持續到媽咪順利生產為止。

產檢項目面面觀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產前檢查的項目包括有:「一般項目」及「特殊檢查項目」兩種。  產前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項目
所謂的一般項目,包括有孕婦的血壓測量、體重測量、尿液的蛋白質及糖份的定性檢測,以及子宮底高度、腹圍的大小測量。在胎兒方面,則有胎心音、胎位、胎兒活動性等檢查。這些一般檢查項目,是每次媽咪前往醫院產檢時必做的常規性檢查。
特殊項目檢查包括有16∼18週的母血篩檢唐氏症、以及羊膜穿刺檢查;再者就是懷孕24∼28週的妊娠糖尿病篩檢;懷孕32週的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B型肝炎E抗原檢查、梅毒血清檢驗等,在下面的圖文中我們將會再詳細介紹其內容與作用。

高齡產婦產前檢查100%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根據婦產科醫學會調查顯示,75%的女性懷孕年齡介於25歲到34歲之間,30歲以上懷孕生子者超過四成,35歲以上者則佔8%,這顯示了現代女性大都偏向高齡懷孕,尤其是都會地區的婦女。
所謂的高齡懷孕,一般是指35歲以上才懷孕者,但就許多醫學研究指出,35歲以上婦女的年齡較大,體力相較於20多歲的婦女還要弱,因此許多潛在的慢性內科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罹患的機率較高,發生在母親與胎兒的併發症機會也較高,屬於高危險妊娠群。
在母體併發病方面常見的有: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胎盤剝離、妊娠糖尿病、早期子宮收縮等;在胎兒的併發症方面常見的有:早期流產、早產、生長遲滯、染色體異常、胎死腹中、死產等。此外,新生兒的死亡率也較高。
由此可知,對於高齡產婦而言,產檢的重要性遠勝於其它一般年齡的懷孕婦女,以健保為例,雖然只給付第二十週的超音波檢查費用,但賴宗炫醫師建議高齡產婦,還是最好在懷孕的前、中、後期各做一次。

初次產檢3大要項總覽

  1. 時間:  產前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項目
    在妊娠未滿17週時,媽咪就必須接受第一次產檢。

  2. 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項目  產前檢查項目
    問診、身體檢查、實驗室檢驗。

懷孕中期14大要項檢查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1. 時間: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在媽咪懷孕28週以前,需要每四週檢查一次;懷孕29∼35週,每二週檢查一次;懷孕36週以後,每週檢查一次。

  2. 檢查項目:
    詢問媽咪懷孕時的症狀

來自醫師的叮嚀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孕媽咪、產前檢查、懷孕

賴宗炫醫師建議;所有懷孕的婦女都應該按時的,在懷孕的初期、中期、及末期到醫院接受產前檢查;除此之外,準媽咪本身也要對於所有的檢查項目,有正確的常識與了解,如此才能真正的發現問題,並提出與醫師商談,讓醫師可以針對狀況,採取檢查並治療,有效地預防母體與寶寶疾病的產生;另外,更要提醒的是:高齡產婦的生育過程,可能比一般產婦來得辛苦,所以,產前檢查更是不可偷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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