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高危險妊娠,產前檢查很重要  

文/臺安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徐弘治
輯/吳慧敏
繪畫/日光路


引起高危險妊娠發生的危險因素很多,對孕婦的影響程度也會因人而異。因此高危險妊娠的發生率也因根據其定義與標準而有所不同,但綜合估算的結果也只佔所有懷孕的10%左右,可見多數的懷孕還是屬於正常或只是低危險妊娠而已。

預防高危險妊娠
在所有高危險妊娠的預後結果,其嚴重者包括了孕婦(母親)、胎兒及新生兒的死亡。其中孕婦死亡的原因以血栓性栓塞疾病、高血壓疾病、出血、感染及子宮外孕居多;一歲以下的嬰兒(包括新生兒)死亡是以先天性畸形、與早產有關的疾病為主;至於胎兒死亡的原因就比較難以察知,因為人類能夠成功地懷孕,過程相當複雜。
而在無法成功懷孕的案例當中,約有一半是在尚未被確認懷孕前就已流失;另外15至20%的懷孕是在第一孕期(懷孕前三個月)時流產掉,其中一半以上是因為胎兒的染色體異常;最後剩下約30%的懷孕失敗的案例,需要藉各種方法才能找出其原因及可能的治療方法。

妳是高危險妊娠的孕媽咪嗎?
因此在評估是否屬於高危險妊娠時,宜從婦女懷孕以前的身體健康情形確認起:

  1. 是不是孕前就已罹患內科的疾病或遺傳疾病?

  2. 生活方式是否有偏差(如吸毒、服食禁藥)?

  3. 體重有否控管得宜?

  4. 日常的運動是否規律?

另一方面,孕前值得注意的事項如下:

  1. 準備懷孕前,開始補充營養品──葉酸。直到懷孕第一孕期(前三個月)胎兒器官發育的時期,此後再接續補充孕婦專用的多種維他命(含較高劑量的鐵)。補充葉酸,主要的作用在於預防胎兒神經管的缺陷如無腦兒、無顱兒、腦膨出症、脊髓膜膨出症、脊髓膜脊髓膨出症等。
    食物中含有葉酸的主要來源是來自深綠色蔬菜,一天至少要攝取三碟的蔬菜才夠,當然也可服用營養品(葉酸每天至少需0.4毫克)來補充,但在哺乳期間要提高每天至少需0.5毫克。
    如果懷多胞胎、或孕婦患有溶血疾病如鎌狀細胞貧血、地中海貧血、或平日在服用抗痙攣藥物或磺胺素時,皆需提高葉酸的劑量;要是孕婦罹患缺乏葉酸所導致的貧血或前胎生過有神經管缺陷的嬰兒,則每日攝取葉酸的劑量要提高十倍到4毫克。

  2. 懷孕前婦女已確知罹患糖尿病,應先嚴格控制血糖後才能懷孕。

  3. 若罹患任何內科方面的疾病,應先治療後才能嘗試懷孕,因為原先存在的疾病可能與後來的懷孕相互影響,而且疾病的持續治療可能對懷孕的婦女及其腹中的胎兒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如原先的糖尿病或心臟病如果沒有先處理好,可能會因後來的懷孕而惡化;如原已存在的紅斑性狼瘡──免疫性疾病,沒有事先處理妥善,不只不孕或習慣性流產,還會影響到後來的懷孕而出現流產、早產、子癲前症的併發症。
    如罹患糖尿病的孕婦,於孕前、孕中沒有控制好血糖,則出現胎死腹中、胎兒先天性畸形、分娩期間的併發症如難產的機率都會增加;如懷孕期間需要持續治療母親癲癇的藥物可能造成胎兒的先天性畸形。

  4. 要避免服用有致畸胎性的藥物,且要戒菸、酒。

預防高危險妊娠!如何做好產前評估
一旦懷孕以後,首次的產前檢查最好在第一孕期(懷孕前三個月)內實施,一般大約在懷孕六週(即月經過期二週還不來時)最佳。第一次產前檢查要仔細提供孕婦過去的疾病史、婦產科病史,並接受身體的理學檢查及抽血、驗尿等的實驗室檢查。

至於孕婦的過去病史或資料應包括下列數項:

  1. 父、母親(孕婦)的年齡
    高齡產婦會增加母胎的罹病率、死亡率的危險。一般而言,孕婦的年齡超過35歲通稱為高齡產婦;與20來歲的孕婦相比較,35到39歲孕婦與懷孕有關的死亡率約增加2.5倍;40歲以上的孕婦則增加到5.3倍。孕婦年齡越高,罹患子癲前症、糖尿病、肥胖症或其他內科方面的疾病的風險越高,也會增加剖腹產、胎死腹中、植入性胎盤的機率。
    高齡產婦會增加胎兒的危險性包括:
    (1)孕婦罹患高血壓疾病和糖尿病而需要提早分娩所造成的早產。
    (2)容易引起自發性早產。
    (3)因罹患慢性疾病、或懷多胞胎而導致子宮內胎兒成長受限。
    (4)產下非倍數染色體(染色體多於或少於正常雙套染色體)的新生兒的機率會隨著母親的年齡越大而越高,如常見的唐氏症兒即是。
    (5)高齡產婦借助生殖新科技的機會增多。
    (6)青少女(指年齡15到19歲者)懷孕時,因本身仍在發育成長中,而且多是未預期、未計畫的懷孕,所以常出現營養不良、貧血的情況,既缺乏孕前的諮詢又少按時作產前檢查,會增加子癲前症或子癲症、子宮內胎兒生長受限、早產的風險,升高新生兒的死亡率,也提高了母胎罹病的風險。
    (7)雖然父親的年齡增加與生下非倍數染色體的新生兒無關,但高齡父親生下的子女罹患顯性體染色體異常如纖維神經瘤病,或軟骨發育不全的危險性會增加。此種自發性新的基因突變使得其子女攜帶有性聯遺傳的基因而造成早期懷孕的流失。

  2. 受孕的過程借助於人工生殖技術
    如試管嬰兒技術。接受過人工輔助生殖科技而懷孕者會增加週產期死亡率(胎死腹中加上早期新生兒死亡)、多胞胎妊娠、早產、先天性畸形兒及低出生體重兒的危險。

  3. 過去的內科病史
    很多內科疾病於懷孕期間會引發母兒的併發症。
    像慢性高血壓、糖尿病、栓塞性血栓疾病、甲狀腺機能異常、心臟病、腎臟病、肺臟病(氣喘、結核病)、類肉瘤病(可侵犯身體各部的疾病,特徵是受感染之組織器官會出現類上皮細胞結節)、結締組織異常、癌病、癲癇、血液異常(貧血、凝血病變、血紅素疾病)、精神異常等在尚未懷孕的狀況下,要治療這些疾病,只需考慮治療的效果與可能的副作用,但在懷孕的患者,還必須考慮到疾病、治療、與懷孕及胎兒可能相互的影響。因此需要會診各該科的專家來共同照護。

  4. 家族病史
    藉著家譜的描繪可以了解到家族成員當中,哪些人罹患內科疾病如心臟病、糖尿病、畸形、不孕、精神障礙及囊性纖維病變、鎌狀細胞疾病等遺傳疾病,這些疾病都會遺傳到母兒的身上。利用篩檢方法及決定性測試可以得知胎兒是否遺傳到這些疾病?
    因此有任何下列情形需轉介作遺傳諮詢:
    (1)家族成員中有先天性異常,包括心智遲緩
    (2)有家族性疾病如糖尿病、心臟病、癌症及精神病
    (3)已知的遺傳疾病
    (4)有先天性代謝疾病,大多數是體染色體隱性遺傳
    (5)生過染色體異常孩子的夫妻,再生出另一個有相同問題的孩子的機會較高,可能是基因移位問題。

  5. 以前的產科病史
    (1)習慣性流產的病史:
    發生連續三次或以上的自然流產(小於妊娠20週)稱為習慣性流產或重複性流產,下一次懷孕前需要做一些檢查:流產胚胎的染色體檢查(其異常率約占40%)、習慣性流產病人及其配偶的染色體檢查、子宮頸及子宮異常的檢查、內分泌功能的檢查如甲狀腺機能低下、生殖器 官感染疾病的篩檢。
    (2)以前曾有過胎死腹中或新生兒死亡的病史:
    此類死亡的病史有些是因非重複發生的意外事件如臍帶脫出或孕婦外傷所致,雖不見得此胎會再發生,但還是要多了解其發生的背景及危險性。
    其發生原因可能是細胞遺傳(染色體及基因)異常、胎兒先天性構造畸形症候群,胎兒母體出血(胎兒血流入母體循環內)等,需要從病歷、胎兒染色體及屍體解剖檢查,嘗試發現其致死的病因。
    (3)前胎有早產的病史:
    孕婦以前若曾有過早產的病史,往後的妊娠發生早產的危險性會增加。75%的周產期罹病率及死亡率都發生在妊娠37週,尤其是32週以前的嬰兒。
    早產兒較易罹患腦性麻痺、發育遲延、視覺及聽覺失能、慢性肺疾、學校的成績不佳。早產若發生在32到36又6/7週(稱為遲發性早產),以目前進步醫學的處理,新生兒的罹病率低;若發生在妊娠32週以前(稱為早發性早產)要是胎兒孕齡越小,則其週產期罹病率及死亡率越高。
    其致病、死亡的原因包括呼吸窘迫症候群、腦室內出血、嬰兒氣管及肺臟發育不全、壞死性腸炎、敗血症、呼吸中止、早產兒之非炎性視網膜病變、高膽色素血症。
    (4)以前懷孕時曾罹患子癲前症或子癲症:
    此胎妊娠出現高血壓合併症的機率會增加,尤其是本來就罹患慢性高血壓或腎臟病的孕婦機率更高。
    (5)以前曾生過先天性畸型兒或基因染色體有異常的嬰兒:
    則重覆發生的比率會增加。
    (6)致畸胎原的曝露:
    任何物質、製劑、因子、環境因素,在滋養層或胎兒發育的過程中會導致其結構或功能上永久性不良的變化者,皆稱為致畸胎原。
    曝露在確定的致畸胎原中通常會增加1或2%婦女有產下先天性缺損兒的機會,例如藥物:如酒精、抗痙孿腫瘤藥物、鋰、汞、沙利多邁、放射活性碘、雄性素、四環黴素等;感染性因子:巨細胞病毒、水痘、德國麻疹病毒、毒漿蟲體等;放射線:醫用診斷性放射線照射劑量若小於5鐳德(Rad),對胎兒沒有畸形作用。

孫子兵法謀攻篇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若能多明瞭對方(孕婦)的來龍去脈,健康情形,又了解自己對當代醫學的認知與應用,面對高危險妊娠的處理就能得心應手,立於不敗之地。
 

徐弘治
學歷: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畢業
經歷:美國馬利蘭州大巴爾鐵摩醫學中心婦產部總住院醫師、長庚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
現任:臺安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台北分院婦產科主治醫師、博仁綜合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臺北醫學大學兼任婦產部臨床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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